马英九被控贱卖党产害国民党损失72亿新台币,一审被判无罪



马英九被控贱卖党产害国民党损失72亿新台币,一审被判无罪


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马英九被控15年前担任中国国民党主席期间 , 指示党营事业中投公司董事长张哲琛、总经理汪海清贱卖中视、中广、中影资产 , 2014年特侦组虽认定“三中案”无不法 , 将全案签结 , 但2016年民进党执政后 , 北检重启调查 , 改认定马英九创造“天龙八步”财务操作模式进行非常规交易 , 导致国民党损失72亿余元(新台币 , 下同) , 2018年罗列五大犯罪事实 , 分依“证交法”特别背信罪起诉马英九等6人 。 台北地院今判马英九、张哲琛、汪海清无罪 。
这起岛内瞩目的“三中案” , 源于2003年起“广电三法”陆续修法 , 确立“党政军退出媒体”原则后 , 2005年国民党出脱党营事业所持有的中视、中广、中影股权 , 隔年民进党前主席游锡堃指控党主席马英九主导下 , 将估值高达152亿元的“三中”资产 , 以40亿元低价贱卖中国时报集团前董事长余建新的荣丽投资公司 , 涉犯背信、洗钱等罪 , 但2014年特侦组认定“查无不法” , 将全案签结 。
没想到2016年二次政党轮替 , 蔡英文上台后“立法院”三读通过“党产条例” , 并成立“党产会” , 2017年该单位举行听证会 , 宣称查获“三中案”新事证 , 北检重启调查 , 陆续传唤约谈马英九、张哲琛、汪海清、余建新、中广董事长赵少康、中影前后任董事长郭台强、蔡正元等多人后 , 案情出现大逆转 。
检方声称 , 马英九以政党退出媒体为名义向余建新出售“三中” , 实际上是为了笼络余建新、扩展媒体影响力 , 寻求2008年重返执政 , 为此自创“天龙八步”财务操作模式 , 刻意将买卖金流复杂化以掩饰贱卖党产 , 使国民党在中视、中广、中影交易案中各蒙受约4.9亿元、15亿元、18亿元损失 , 加上中广应收股款债权28.4亿余元消极损害 , 以及贱卖旧党部大楼造成约5.9亿元损失 , 总共使国民党损失72亿9174万9716元 , 2018年7月分为五大犯罪事实 , 将马英九、张哲琛、汪海清及蔡正元一家3口起诉 。
全案历经3年审理 , 马英九一开始就痛批北检“奉命起诉” , 最后一次开庭也以他被控“非常规交易” , 反呛北检是“非常规起诉” , 马英九辩称 , 在2005年的时空环境 , 民进党全力打压潜在买家 , 愿意跟国民党洽购“三中”者不多 , 国民党为了永续发展、建立新形象 , 尽快处理党产 , 又怎么能够预测13年后会出现一个“不当党产处理条例”?
马英九强调 , 他没有从国民党拿走一毛钱 , 也没有从余建新那边拿到一毛钱 , 而且国民党非营利事业 , 他担任国民党主席的职责与公司董事完全不同 , 检察官却将他视为公司董事 , 以“证交法”论罪完全错误 , 况且他忙于公务 , 党务无法事必躬亲 , 所有交易过程、契约议定 , 根本都是看了法院卷证才知道 , “我尽忠职守维护国民党利益 , 没有犯罪 。 ”
【马英九被控贱卖党产害国民党损失72亿新台币,一审被判无罪】张哲琛、汪海清也坚称没有贱卖党产、没有造成国民党及中投公司损失 。 汪海清表示 , 他保存的上百片录音光碟 , 被检方当作定罪的主要证物 , 但事实上 , 在很多音档中都可以听到他公开表明“我有录音” , 也有录到他多次向律师确认“天龙八步”没有违法 , 但是检方对于这些证据都刻意不采 , 甚至断章取义 , 使外界误以为他录音就是作贼心虚、为了自保 , 但录音光碟根本就只是单纯会议纪录 。 (薛洋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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