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公案惊奇:杨二无辜入冤狱,屠夫骗奸错杀人



大明公案惊奇:杨二无辜入冤狱,屠夫骗奸错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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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公案惊奇:杨二无辜入冤狱,屠夫骗奸错杀人


作者:史遇春
闲来无事 , 说一桩明代社会之中的真实公案 。
这一公案的受理官员为李兴 。
李兴是谁?
李兴 , 字伯起 , 明代河南嵩县人 。
明宪宗(朱见深)成化十一年(公元1475年) , 李兴考中进士;后授职为冠县知县;曾担任监察御史;举发弹劾司礼太监肖敬滥用职权;出朝巡查陕西 , 因处理案件而被诬陷 , 被下入大狱 , 判处死刑;后经三原王恕[明宪宗时 , 官至南京兵部尚书;明孝宗(朱祐樘)时 , 官至吏部尚书]上疏解救 , 得以免死 , 远戍南丹;三年后 , 赦罪还归;著有《西巡奏议》、《嵩南野录》等 。
李兴的性格特别暴躁 。 他之所以获罪 , 也和他的性格有关 。 尽管如此 , 也不影响他断案的正确 , 也不能因为性格而抹杀他的行事 。
李兴在陕西时 , 曾辨正过一件错案 , 这也是被时人称颂的一桩事体 。
当日 , 有一人犯 , 名叫杨二官人 。 他已被判处死刑 , 系押在狱 , 但是 , 久久没有处决 , 也没有传唤 , 他一直声称自己是被冤枉的 。
在职期间 , 李兴着手解决此案 。
经调阅案卷、询问相关人等 , 李兴得知:
人犯杨二官人年仅十多岁 , 与一女子通奸 , 因杀死巡检夫妇而获罪 。
于是 , 李兴下令 , 拘捕人犯的父亲与涉事女子的嫂子 。
讯问之时 , 涉事女子的嫂子申辩说是:
“我家公公、婆婆、丈夫全都过世 , 只留妾身与夫妹同住 。
夫妹年方一十六岁 。
一日 , 夫妹与妾身在后园闲走 , 忽然看见墙外有一少年骑马经过 。
这一少年 , 样貌俊美 。
那时 , 妾身不该夸赞他说是‘小姑如果能得此人为配偶 , 这一生也就可以知足了!’
夫妹问妾身道‘此人是谁?’
妾身回答说是‘这位就是东门的杨二官人 。 ’
当日姑嫂说完话 , 就一起回屋了 。
一个多月之后 , 公公在世时的一位旧知 , 担任巡检期满 , 携带妻儿还乡 , 恰遇天晚 , 来家投宿 。
因为巡检是公公生前的老友 , 妾身便让他们留住家中 。
【大明公案惊奇:杨二无辜入冤狱,屠夫骗奸错杀人】当晚 , 妾身与夫妹共宿一室 , 腾出夫妹的房间让巡检夫妇居住 , 巡检的儿子 , 是安排他住在外面的 。
谁也没有想到 , 就在那天晚上 , 巡检夫妇竟被人杀害 。
现在妾身接受审问 , 怎敢不倾吐实情以告?”
接着 , 李兴审问涉事女子 。
那女子的言辞与其嫂所说相同 。
于是 , 李兴又审讯杨二官人 , 问他:
“为什么当时你已认罪 , 现在却又一直说自己冤屈?”
杨二官人诉说道:
“因为年幼 , 一时受刑、不知如何处理 。 我从来就没有受过什么罪 , 被系押之后 , 受不了审讯过程中的各种刑具 , 只能含冤承认 , 我实在不知道巡检夫妇被杀究竟是怎么回事 。 ”
李兴遂审讯涉事女子道:
“你与那人相处一月有余 , 为何不能暗中指认出他来?”
涉事女子回答说是:
“因相会皆在夜间 , 那人的面貌 , 确实无法辨识指认 , 但是 , 曾摸到他的左胳膊上有一个肉瘤 。 ”
随后 , 李兴去验证杨二官人 , 发现他的左胳膊上没有肉瘤 。
接着 , 李兴呵斥众人退下 。 他嘱咐当地官员安排集合涉事女子前后左右的邻居共四十户前来 , 就这一案件向官府出具与此事无关的证明文书、并录取杨二官人有没有通奸杀人的口供 , 相关人等 , 全都解送至官府 。
当地官府立即集合众位邻居录取口供、出具证明文书 。
李兴看过四邻的口供文书之后 , 发现这些人全都众口一词 , 道是杨二官人因通奸而杀人 。
为此 , 李兴大怒 , 他训斥众人道:
“你们这些人 , 全都是没有查究事情的本末原委、只知道随声附和 。 那人既然是在黑夜之中暗行奸邪之事 , 又怎么会让众位邻居知晓?你们又是根据什么才知道有通奸杀人的案情?”
训斥完毕 , 李兴命令左右衙役将这些人的衣服脱掉、双手反绑在背后、面目朝前 , 鞭打他们的后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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