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同居女友返还40万,情侣之间转账是赠与?还是不当得利?


起诉同居女友返还40万,情侣之间转账是赠与?还是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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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同居女友返还40万,情侣之间转账是赠与?还是不当得利?


张某和女友2017年恋爱同居 , 其间多次向女友转账 , 累计转账405271元 。 分手后 , 张某将女友诉至法院要求归还 。 一审法院认为 , 其中以特殊金额1314、9999、6666、5211等的转账属于赠与行为 , 此类法院不予支持 。 一审判决女友返还张某204800元 。 张某女友不服 , 认为返还款项中的133000元属共同投资 , 应予扣除 。 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

在这个发生在前男女朋友之间的案子里 , 有两个核心的法律点 , 一个是赠与 , 一个是不当得利 。 正是因为定性的不同 , 法院对不同的金额采取了完全相反的处理方式 。
1、赠与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他人 。 在赠与财产完成之前 , 赠与是可以撤销的 。 比如张三说要送给女友1万元 , 在转账或现金交付完成之前 , 随时可以反悔 。
但是 , 如果已经完成了转账或者已经将现金交付给了女友 , 则再想反悔就来不及了 。 在这个案子里 , 对于特殊金额1314、5211等的认定就是赠与 , 所以法院判决这部分金额不予返还 。

一般而言 , 赠与完成后 , 除非遇到下列情况才可以撤销赠与 。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 ,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 但是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 , 赠与人的撤销权 ,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这个撤销权是有时间限制的!
2、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 , 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 。 这个法律名词有点兜底的味道 。

判断要素有三:
首先 , 没有任何法律根据地取得财产 。 比如不是通过买卖 , 也不是通过赠与 , 也没有付出任何的对价等 。
其次 , 他人因得利的人得利而受到了损失 。
再次 , 得利的人是因为他人的损失而获得了利益 。 损失和得利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
【起诉同居女友返还40万,情侣之间转账是赠与?还是不当得利?】比如张三在路上捡了李四的一头牛 , 如果张三将这头牛占为己有 , 则张三就多了一头牛 , 而李四就会损失一头牛 。 当李四找张三要的时候 , 张三如果不给 , 则张三就属于不当得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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