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立遗嘱,家里财产留给小儿子,5万元债务留给姐姐,合法吗?


老人立遗嘱,家里财产留给小儿子,5万元债务留给姐姐,合法吗?


文章图片


老人立遗嘱,家里财产留给小儿子,5万元债务留给姐姐,合法吗?


文章图片


老人立遗嘱,家里财产留给小儿子,5万元债务留给姐姐,合法吗?


虽然男女平等的口号已经喊了很多年 , 但重男轻女这样的封建思想依然存在 , 在很多的父母眼中还是觉得只有儿子才能养老 , 女儿终究是别人家的人 , 因此有家产也一定会留给儿子而不是女儿 。 之前网上爆出一个老人立遗嘱的事情引起热议 , 老人的遗嘱对儿女的规划简直是天差地别 , 让人忍不住感叹这也太偏心了 。
已到古稀之年的刘大爷名下有一套房和一辆车 , 还有5万元的负债 , 刘大爷在遗嘱中注明 , 将房和车留给儿子 , 5万元的债务留给女儿 。 刘大爷为何要做出这样的选择?这样明显有失公平的遗嘱符合法律的规定吗?

刘大爷一直以来对子女的态度就有所差异 , 哪怕是话语上都比较偏向儿子 。 即便刘大爷如此偏心女儿对他还是极为孝顺 , 她出嫁以后 , 也没有忘记要照顾和孝顺父亲的义务 。 不仅会时常给父亲买生活所需的物质 , 还会将父亲接到自己家中照顾 , 她对父亲的付出比弟弟要多很多 。 女儿如此孝顺依旧还是没有改变刘大爷的态度与思想 。
天有不测风云 , 人有旦夕祸福 , 谁也不知道自己哪天会走 , 刘大爷担心他百年之后 , 一双女儿会为了他名下的房车产生矛盾 , 于是他便决定立下遗嘱 , 将资产分配好 。 没想到这份遗嘱彻底激发了老刘他们一家人的矛盾 , 女儿怎么也没有想到父亲居然会偏心到这一地步 , 资产不给她也就算了 , 居然还让她承担债务 。

老刘的举动激起了女儿的怒火 , 面对女儿的责备 , 老刘却不以为意 , 因为他觉得嫁出去的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 , 更何况女儿还嫁到一个富裕的家庭 , 根本就不缺这点资产 , 但对于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儿子来说这些资产却对他有很大的帮助 。 至于5万元的债务 , 刘大爷觉得这笔钱对于家境优渥的女儿来说只是九牛一毛 , 而且女儿帮助父亲还债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
刘大爷这样奇葩又无理的思想真是让人难以理解 , 女儿表示自己可以不要资产 , 但这五万的债务她也坚决不会偿还 。 刘大爷此举 , 在网上引发热议 , 网友们一致认为 , 刘大爷太过偏心只考虑儿子 , 完全没有替女儿考虑过 , 这样如此偏颇的遗嘱应该认定为无效遗嘱 。 那刘大爷的这份遗嘱符合法律规定吗?可以认定为无效遗嘱吗?
法律分析:
很明显这份遗嘱是存在问题的 , 但并非完全不合法 , 财产全部归儿子部分符合继承法律的相关规定 , 依据《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 并且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 其可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 也就是说刘大爷立遗嘱将财产留给儿子的这部分行为是合法的 。

但他让女儿偿还全部债务 , 这部分是不合法的 , 遗嘱体现了对个人财产的支配权 , 但不能伤害他人的权益 。 继承的基本原则是权利与义务对等 , 说得具体一点即不能将全部或者部分遗产留给一位继承人的同时将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留给另外一位继承人 。 简而言之就是谁继承遗产那谁就要承担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 。
依据《继承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 大部分情况下遗嘱是不会将所有财产或者债务留给某一位继承人的 , 而是按比例分配 。 又或者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走的是法定继承程序 , 财产由多位继承人平均分摊 , 债务自然也要平均分担 。

遗产债务主要有哪些?
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税收法规应当缴纳的各种税款 , 如个人所得税 , 车船使用税 , 营业税等 。
2、被继承人生前因未履行合同所负的债务 , 如买卖合同中未支付的货款 , 借贷合同中未偿还的本息等 。
3、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对受害方所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
4、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不当得利而负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
5、被继承人生前因是无因管理的受益人 , 而对管理人所承担的补偿其必要费用的债务 。
6、其他应由被继承人承担的债务 , 如个人合伙或合伙企业的债务中 , 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部分;又如夫妻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 应当共同偿还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