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单身男子詹某和有夫之妇戴某长期存在婚外情


福建南平,单身男子詹某和有夫之妇戴某长期存在婚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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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单身男子詹某和有夫之妇戴某长期存在婚外情


太嚣张了 , 必须严惩!福建南平 , 单身男子詹某和有夫之妇戴某长期保持婚外情 。 其不仅不低调做人 , 还在酒后怂恿女方给丈夫打电话离婚 , 并携带菜刀陪同女方去其丈夫的公司谈判 。

案发当天 , 男子詹某过生日 , 其邀请朋友一起吃饭喝酒 , 并公然带着与其有不正当男女朋友关系的戴某出席 。 至凌晨3时许 , 詹某和戴某一起回到其租屋家中 。

在凌晨4时前后 , 詹某听说戴某和其丈夫游某因为闹离婚的事吵架 , 就借着酒胆怂恿戴某给游某打电话 。 当得知游某与戴某约好到游某公司办公室去商谈时 , 詹某竟然要一起去给所谓的女友壮胆 。 因为担心到现场会发生打架 , 詹某事先从家中拿了一把菜刀(用黑色塑料袋包着)放在身上 , 接着打电话叫其朋友周某、江某一同前往 , 并让江某开车送他们前往建瓯市游某公司 。 游某也叫来了其本家游某甲和游某乙 。 随后 , 在游某公司办公室内 , 戴某与游某因离婚问题发生争吵 。 后因游某认为戴某所用手机是其买的 , 于是趁机将戴某放在桌子上的手机抢走 , 双方因此发生争执 。

詹某见状 , 也与游某发生争执 。 游某当场嘲笑詹某 , 称如果真心对戴某好 , 就赶紧给戴某买个手机 , 干嘛还要让戴某用自己给她买的手机?詹某被激怒 , 上前与游某争抢手机 , 被游某一把推倒 , 詹某进而用左手拔出事先放在身上的菜刀进行吼叫威胁 。 当时在现场的游某甲、游某乙见状 , 立即上前制止 。 游某乙推开詹某 , 并叫游某快跑 。 詹某见游某跑开了 , 因此迁怒于游某乙 , 用脚朝被游某乙的肚子踢了一脚 , 接着持手中的黑色菜刀将被游某乙的头部右额部位砍伤 。 随后 , 詹某欲进一步行凶 , 被其朋友江某、周某制止 。
事后 , 游某乙被送往医院治疗 , 后经鉴定损伤程度达到轻伤一级 。 游某乙报警后 , 经民警电话通知 , 詹某到建瓯市公安局芝山派出所投案 , 并基本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 近日 , 检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 , 对詹某提起了公诉 。 (案例来源:福建建瓯市人民检察院)1、《刑法》第234条规定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致人重伤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本案中 , 詹某有预谋的持刀行凶 , 造成一人轻伤一级 , 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 。 根据《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 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 , 在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基准上量刑 。

综合考虑詹某在和有夫之妇发生婚外情有错在先的情况下 , 主动陪同戴某与其丈夫谈判 , 故意挑起事端 , 且事前已有预谋 , 情节较为恶劣 , 因此尽管其有自首情形 , 还是应该从重处罚 。 2、詹某是被游某推倒后才拿出了菜刀 , 构成正当防卫么?本案中 , 詹某当然是不构成正当防卫的 , 即便游某殴打詹某 , 詹某也不具有正当防卫的资格 , 这是关于正当防卫很重要的一个知识点 , 即防卫挑拨 。 防卫挑拨是指 , 故意激怒对方 , 诱使对方对自己实施侵害 , 然后以正当防卫的名义实施打击报复 。 防卫挑拨不属于正当防卫 。
本案中 , 詹某和游某妻子戴某发生婚外情在先 , 其陪同戴某去和游某谈判 , 本身已经严重违背公序良俗 , 具有挑衅性质 , 其还还携带凶器前往 。 这种情况下 , 即便游某对其进行殴打其也不具有正当防卫的可能性 。 再举个例子:张三与李四的妻子发生婚外情 , 一天张三陪同李四妻子逛街 , 恰好看到李四正面过来 。 张三看到李四气势汹汹地跑过来要打人的样子 , 其告诉李四:“有事好商量 , 你要是打我 , 我还手就是正当防卫啊” 。 张三的话当然是错的 , 对于这种情况 , 张三作为过错方 , 其有“避让责任” , 换句话说 , 张三看到李四过来 , 应该立即逃跑 , 而不是正面应碰 。 3、本案非常具有警示意义 。
【福建南平,单身男子詹某和有夫之妇戴某长期存在婚外情】第一 , 要远离婚外情 。 生活中 , 婚外情是引发各类刑事案件的重要原因 。 有人说 , 我偷偷地发生婚外情不就好了 , 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 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 , 时间久了总会被发现 , 遇到这种情况 , 轻则故意伤人 , 重则还可能发生人命案 。 第二 , 酒后要控制自己的言行 。 坦白讲 , 发生婚外情虽然不对 , 但仍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 , 问题在于本案中的詹某喝了酒就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 还携带凶器去和对方老公谈判 。 如果搁平时 , 其或许没这么嚣张 。 第三 , 要多交好友而不是损友 。 詹某应该好好感谢自己的好友江某、周某 。 案发当时 , 詹某欲进一步行凶时 , 是被其两位好友江某、周某制止了 , 这直接避免了其被判更长刑期 。 根据鉴定 , 詹某将游某乙砍成轻伤一级 , 距离重伤仅有一步之遥 。 一旦詹某将对方砍成重伤 , 等待他的刑期就是3-10年 , 甚至10年以上 。 另外 , 对于本案中的游某也应该点赞 。 游某作为婚外情的受害者 , 面对妻子和情夫的公然挑衅 , 没有冲动的上前打人 , 从而避免了自己从受害者变为加害者 , 甚至避免了一场牢狱之灾 , 十分明智 。 对于本案你怎么看呢?欢迎留言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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