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读私立学校一年要8万,女子要求前夫分担,法院这么判


孩子读私立学校一年要8万,女子要求前夫分担,法院这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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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小倩与王强于2008年结婚 , 2009年生下儿子晨晨 。 2014年 , 因感情破裂 , 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 , 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晨晨抚养权归父亲王强所有 , 但先由小倩照顾晨晨起居生活直至其小学毕业止 , 王强每月给付生活费1000元 , 医疗费和教育费由双方平均分担 。 二人离婚后 , 晨晨一直跟随小倩生活 。
2016年7月 , 小倩去上海发展并将晨晨一起带了过去 , 但因晨晨无法在上海接受义务教育 , 小倩只好将晨晨送至私立学校就读 , 每年需要缴纳8万余元的高额教育费用 。
小倩在告知王强其送晨晨至私立学校时 , 王强表示反对 , 不愿承担晨晨由此多出的教育费用 。 两人多次交涉无果 , 小倩将王强诉至法院 , 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 晨晨由其抚养 , 并要求王强支付抚养费及相应私立学校教育费用 。
晨晨已年满8周岁 , 庭审中 , 其明确要求随母亲一起生活 。

法院审理
海安法院经审理认为 , 小倩虽与王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孩子抚养权归王强所有 , 但孩子事实上一直跟着小倩生活 。 现晨晨已年满8周岁 , 其明确表示要求随小倩生活 , 法院尊重晨晨的选择 。 故小倩要求将晨晨变更由其抚养 , 并要求王强按照约定的标准支付抚养费的诉请 , 法院予以支持 。
晨晨上私立学校的学费 , 父母双方又该如何分担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 , 公立小学属于义务教育学校 , 国家对就读于公立小学的学生免收学费 , 公立小学的收费较低;而私立学校具有营利性 , 其收费项目和标准不一 , 通常都要求学生交纳高额的费用 。
法院认为 , 对于离异父母而言 , 若离异父母未协商一致 , 一方当事人擅自选择高额的支出 , 应当由作出选择的行为人自行承担 。 本案中 , 小倩将孩子在义务教育阶段送到私立学校 , 应与王强协商决定 , 但在王强明确拒绝的情况下 , 对于相应教育费用 , 应当参照同期公立小学的收费标准计算 。
综上 , 法院判决晨晨变更由母亲小倩抚养 , 王强按照约定的标准支付抚养费;对于王强应承担相应的教育费用 , 参照同期公立小学的收费标准计算 。
【孩子读私立学校一年要8万,女子要求前夫分担,法院这么判】本文来源:澎湃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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